鲁迅“代言”奶茶:不要模糊商业宣传与文化尊重的边界
2024年4月29日 来源:红网
王佳雨(新闻学院2022级本科生)
近日,一则关于“鲁迅代言网红奶茶”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。据报道,某奶茶品牌以鲁迅的形象作为宣传,甚至将其塑造成“老烟腔”的形象,这一做法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反感。鲁迅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,其形象被如此商业化使用,不仅损害了文化名人的尊严,也触及了公众的情感底线。
众所周知,商业宣传追求的是吸引眼球和创造利润,而文化尊重则要求我们对历史人物和文化遗产保持敬畏之心。在这次的新闻事件中,奶茶品牌的做法显然忽视了文化尊重的重要性。将鲁迅塑造成“老烟腔”的形象,不仅与鲁迅严肃的文学形象背道而驰,更是对其个人形象的不尊重。宣传标语用到“老烟腔”,很容易让人联系到“老烟枪”这个词,有沪语专家老师指出:“这个“老烟枪”用了别字“腔”之后,有点调侃,开个玩笑可以,但放在公开场合进行宣传,又涉及到名人,不适宜。”宣传海报上的“老烟腔新青年”二者有什么关联吗?这究竟是在致敬鲁迅先生还是在消费鲁迅先生?
这并非个案。近年来,各种品牌为了追求市场效应,频繁出现生硬的文化联名现象。例如,一些品牌将历史人物的形象用于快餐包装,或是将经典文学作品的角色用于商业广告,这些做法不仅唯利益至上也忽视了文化价值的传承和保护,更是在法律的边界来回试探。从法律角度来看,未经授权使用历史人物形象进行商业宣传可能涉及侵权问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,对已故作者的作品,其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去世后五十年。超过保护期后,作品可以自由使用,但作者的名誉权、肖像权等仍受法律保护。因此,商业使用历史人物形象时,必须考虑到法律风险和社会责任。
商业宣传应当有度,尊重文化和历史人物的形象是每一个企业和品牌应尽的社会责任。品牌在追求创新和市场效应的同时,不应以牺牲文化价值和公众情感为代价。同时,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监管,保护文化名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的文化秩序。
文化是民族的血脉,尊重历史、尊重文化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。在商业与文化的交汇处,我们更应审慎行事,树立“边界意识”,避免生硬的关联和不当的官传,共同维护一个健康、有序的文化环境。